问题 | 南宁犬只第二年年审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养犬登记证;2、犬主身份证;3、有效期内狂犬免疫证明;4、养犬管理费150元 注: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减半优惠。 法律依据: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满10日前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十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养犬应当交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应当由养犬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办理养犬延续手续时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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