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应包含以下方面: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学习、工作表现;思想状态;入党动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