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会对 贷款买房 有影响。 提取 公积金 对后期 买房 的影响: 如果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 公积金贷款 ,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但是,如果您爱人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您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少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 公积金贷款买房 ,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以 商品房 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款到60万,第二套 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在贷款还清前,不能以其他住房再申请公积金还贷提取。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