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更改小孩姓氏的,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所以对方更改小孩姓氏的,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对方擅自更改小孩姓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小孩的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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