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直招军官全称是“直接选拔招录军官”,是《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正式施行之后,最新明确的军官选拔补充来源之一。新规施行之后,军官的补充来源主要有3类:选拔招收生长军官、直接选拔招录、特招地方专门人才等。在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选拔程序时明确指出,对于上述3个主要渠道,相应明确军事训练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等硬性要求。目的就是,适当抬高军官准入门槛。新规明确,军官职业起点一般从少尉军衔开始,生长军官本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直接选拔招录的军官,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授予相应的军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