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办公室可以装监控吗 |
释义 | 办公室装监控监视员工,并不必然侵犯隐私权,不一定违法。 但用人单位使用摄像头应受到如下限制: 1,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2,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3,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4,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5,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6,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一、员工拒收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办 员工拒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的处理方法如下:1、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类型作出基本的判断,判断这个员工对于解除或终止合同是什么样的态度,是否存在抵触情绪;2、其次,如果判断员工可能拒签通知时,可以在书面送达通知时,同时准备录音设备,如果能够在一些有视频监控和同步录音的办公室则更佳;3、用人单位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二、办公室装监控合法吗还带声音录音 如果摄像头是公司为了管理统一安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必须向员工明确、明示告知;保证员工知情权。但是如果摄像头是管理部门个别人员为了某些目的私自安装,这种行为侵犯了职工的隐私权,是非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