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完定金对方不卖了怎么办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 一、定金条款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同中的定金条款一般是作为主合同义务履行的担保而存在的。定金条款一般会约定定金的数量、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定金罚则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所谓定金罚则,就是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则由接受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一般情况下定金能不能退还 一般情况下定金不能退还。但如果卖方违约,可以退还定金,即双倍返还定金。卖方拒绝退还定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只在任何情况下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有特别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纠正违约金是否要求返还定金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不得在诉讼中即主张支付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选择违约金责任后,并不影响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因为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已失去了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功能,这部分金钱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所有,因而理应返还。所以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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