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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什么
    以下情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过错方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判决: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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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