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犯人出狱会通知家属。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6、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9、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功能如下: 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