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对象,18至24周岁(按当年12月31日计算,下同),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对象,17至22周岁。 2、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2015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中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60-100次之间。 3、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六条 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在全国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技术兵的征集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