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和材料。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申请。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声明或者明确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 3.《保险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的损失,严重影响保险事故的处理,保险人有权对于相应的损失减少或者免赔部分,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追偿。 4.《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查勘,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援助。 因此,投保人或受益人在进行脑中风后遗症保险理赔申请时,应当准备医疗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保险合同等相关材料,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供。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充分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和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