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依据不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 增值税 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不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乘以13%=1300元 2、依据含税收入与适用税率,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额=含税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乘以适用税率;如果10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那么税额为:增值税额=10000÷(1+13%)乘以13%=1150.44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