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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命案由哪个部门负责
释义
    发生凶杀案,涉及到刑事犯罪,由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处理。除了案件涉及到多个地区,案情十分重大的团伙案件、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影响十分重大的案件外,一般都由地级市公安局的刑警支队办理。
    一、打架斗殴属于啥案件?
    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微伤的,一般情况属于普通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涉及到故意伤害或是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时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就要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措施,根据具体的伤害情况(轻伤、重伤、致人死亡)进行量刑处罚,这时属于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已经提起公诉了离开庭还有多久
    刑事案件提起诉讼之后没有规定开庭审理的时间。但是受诉之后宣判应该是在一个月之内,最多不能超过一个半月。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后,特殊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还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三、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逮捕之日起算,先前的拘留不算。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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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