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已开票给对方企业,但是款还没有付,又让开票可以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没付款不能开发票。需要确认企业销售实现才可以开具发 ; 开票企业销售商品时新准则规定同时符合五个条件才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