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时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兼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口头约定。兼职人员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兼职与本职工作无关,不重复缴纳保险。用人单位可与兼职人员口头约定或签订兼职协议,不缴纳社保。重复购买保险需避免。 法律分析 一、一般来说兼职要签劳动合同么 兼职是需要签合同的,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对于兼职有特别的规定,规定到: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兼职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说不用签订书面的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就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兼职人员不上社保可以吗 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并不是本职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兼职协议,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 兼职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无关。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势必造成双份劳动合同,重复缴纳养老保险,是国家不允许的,和社会保险政策相抵触的。 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兼职人员口头约定,也可以进行签订兼职协议。双方签订兼职协议以后,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为兼职人员购买保险,而兼职人员原有公司已经购买了保险的话,是会有重复的现象的。 结语 兼职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然而,如果兼职人员已经在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再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重复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被允许的。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兼职人员口头约定或签订兼职协议,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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