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行政诉讼文书 |
释义 | 行政诉讼的主旨是:行政诉讼书的写作要点,包括起诉状的内容和填写要求;行政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包括败诉方承担和双方分担的具体办法;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阶段的具体步骤。 法律分析 一、行政诉讼书怎么写 行政诉讼起诉状应当填写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费用怎么承担 行政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具体办法: (1)当事人一方败诉的,由败诉方承担; (2)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当事人双方依责任大小共同负担; (3)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 (4)原告撤诉的,由原告承担; (5)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而支出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 (6)当事人申请获得诉讼资料副本的制作费以及当事人应支付的实际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由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承办人随时通知申请人预交。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行政诉讼程序有什么 1、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4、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5、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6、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结语 行政诉讼书的撰写应包括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来源和证人信息。如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并由法院记录。行政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共同责任则由双方分担。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阶段。起诉应递交起诉状,难以书写可口头起诉并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