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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后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劳动仲裁后不执行的情形有: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5、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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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