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用工劳务费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做劳务费,就必须要税局开具的劳务发票,建议做成临时人员工资,入职工薪酬。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是不能税前列支的,只能作为劳务报酬进入成本列支。做成临时人员工资,入职工薪酬。如果做应付工资处理的话,需要提三费,还有社保基数要核查的,临时工没交社保还要补缴不划算。 支付临时工人劳务费是如何做账: 根据用工性质来确定. 1、用于管理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2、用于销售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3、用于车间生产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4、用于在建工程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在建工程---工资(或劳务费) 1、如果对方提供了劳务发票,可以根据发票直接入帐.提供劳务发票,不用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劳务发票,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 劳务费一般指人工费,简单说就是你公司请公司以外的人为你公司服务的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装卸搬运、修缮维护以及临时雇佣等,按照所从事的工作分别归入相应的科目核算。 如果有一部份临时工的工资每月都是固定的,那么可以和正式职工的工资做在一起,如果临时工工资不是固定的,那么这部份工资只能做为费用入帐,不能入工资帐.如院内用工的,这份工资应计入经营费用---保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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