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 |
释义 | (一)交强险只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予以赔偿。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垫付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三)机动车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机动车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四)发生事故后,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理赔。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强险理赔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时候,在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根据相关法律作出最终处理。 (一)事故责任问题。交强险只分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这和商业保险的理赔要具体分责有很大区别。 (二)赔偿数额问题。受害者的损失并不是只要在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全部买单。因为交强险是分项的,保险公司只在分项限额内予以赔偿。因此,在投保交强险外再加投保一份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显得很有必要。 赔偿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和交强险条款约定确定。具体认定如下: 1、医疗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 2、死亡伤残费,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2个赔偿项目。交强险的条款中关于停业的间接损失是予以免责的。 3、财产损失。 (三)交强险并不是全部赔偿,它也有免责条款。在交强险条款中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是车辆必须上的保险,基本上交通事故的理赔首当其冲的就是交强险。在在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当事人顾着处理事故,而忽略了交强险理赔的时间,其实在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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