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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打胎违反计划生育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并未把未婚生育列为禁止性对象,但各省市都把未婚生育纳入了违反计生育政策范围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生子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只是接受了处罚,并不能改变违法事实和性质,依然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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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