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当时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地方进行更改(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流程:1:到原办理居住证地址申请注销2:到新办理地当地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当地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申报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3:提交申请个人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阅读承诺提醒、填报信息、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检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图片格式要求JPG,大小不超过 300 K)核对无误后提交4:审核通过后,即可向公安部门申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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