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释义 |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申请人提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者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接收申请的原因;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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