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小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 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4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以下、 泵站总装机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500米、堤防级别3级以下。 以上就是关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想办理水利水电三级资质需要满足的条件,另外,企业拥有资质后必须在规定的承包范围内施工,一旦超出范围,企业需要取得更高的资质来扩大承包范围。 【法律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