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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