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午可以领证结婚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目前是不允许的。 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台湾司法机构的有关官员在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台湾的婚姻将实行自由平等,同性恋可以到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 若双方都是台湾人,则可直接带上证件去领证。 若双方中有一人是台湾户籍,而另一人不是。则按照现在的规定,大陆人和台湾籍的人结婚的,要首先在大陆领取结婚证后,经过公证,通过海基会才可以拿到台湾方面发放的团聚证进入台湾,进入台湾后才可以领取台湾发放的结婚证。 若双方中无台湾户籍的人,则不可以在台登记领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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