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认购书有何作用 |
释义 |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购房认购交的定金能不能退 签了认购书,能否退房退定金,要具体具体分析。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二、房屋认购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对于商品房买卖交易,需要先签订认购书或者是预订商品房的协议,再到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以确认给付相对应的定金来再到给付标的物。房屋认购书合法有效的条件是:1、购房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开发商取得预售商品房的许可证并双方自愿签订合同。预约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就是预约和本约。 三、楼盘不退定金怎么处理 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性质是立约定金,在防范交易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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