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住户搬出危房的程序 |
释义 | 危房是不能直接强拆,对危房的拆迁流程是: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除房屋。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一般流程为: 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 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规定时间内报送将申请资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审批。 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 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 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或房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流程如下:1、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2、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规定时间内报送将申请资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审批。3、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4、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5、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或房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与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拆迁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实施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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