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下前车应付全责。 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驶的车辆。 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 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 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 超车基本要领 要细心察看、正确果断;禁止超车交通标志 超车应提早减档提速; 若发觉故意外环境,要冷静岑寂、尽快加速、遏制超出; 超出路边车要防范。超出停驶车时,应操纵策动机牵引阻力加速,多鸣喇叭,细致察看,加大与停驶车的横向间距,并做好泊车等应急筹备; 超出车队时,要在超车视距精良的环境下,加快连续超出。若劈面门路来车不能包管平安的横向间距时,应开右转向灯,见机插入车队,待劈面车事后再超出车队。 忌在前面有交织路口时进行超车; 忌在前有弯道、坡顶时进行超车; 忌对方门路右边有岔道口时进行超车; 忌与前面来车有会车大概时进行超车; 忌前车在进行超车时超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