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契证是取消了,所谓契证,实际上是缴纳 契税 的凭证,关于契证的规定如下: 1、《 房屋所有权 证》和《 土地使用权 证》这两证齐全,就代表完整产权,根本不存在三证合一的事实; 2、有的地方给一张发票,有的地方给一本证书,都是在 办理房产证 时必须向地税局缴纳的; 3、有 房产证 必然是缴纳过契税的,没有缴纳契税就办不了房产证,这是房产交易的常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 ,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 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 债务 、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 法规 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