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契证是不是取消了吗 |
释义 | 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契证。契证指不动产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一般有当事人自行订立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和国家机关签发的产权转移变动凭证两种形式。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停止使用了,改成了现在的《不动产权证》。 一、房屋契税新政策有哪些 房屋契税新政策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转移了土地房屋的所有权,承受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纳税人应于不动产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契约 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请为所有人之日起 30日内,填具契税申报书表,检同产权契约书状凭证,向当地主管稽征机关申报契税。稽征机关收到 申报后,应于15日内审查完毕,查定应纳税额,发单通知纳税人。 二、法律上对房屋的登记究竟作了什么规定 法律上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三、无证房产转让是否有效 无证房产的转让是无效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公式要件是登记,只有在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后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否则,物权所有人不发生变更。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房产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房屋所有人在后续的房产转让、变更、抵押等,必须提供的证件之一,所以要小心保管避免丢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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