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上午七点三十至晚上九点三十,中心六区收费为每半小时2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每半小时1元;晚上九点半至次日次日上午七点半,所有区域收费都是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10元。中心六区的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2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