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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手人怎样规避责任
释义
    1、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除非单位证明你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对方盖章盖错了,盖了资料章,你可能要承担一定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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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