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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会计凭证几年可以销毁
释义
    法律分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分为10年和30年两种,不同的会计档案类别也规定了不同的保管期限,并对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作出规定。总之,所有类别的会计档案资料最低保管期限为10年。详细的按照类别区分的保管期限可以查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附件1和附件2。
    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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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