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民警察着装规定是什么 1、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2)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 (3)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4)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 (5)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 (6)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不得着装。 二、人民警察不按规定着装会有什么影响 人民警察不按规定着装的影响如下: 1、人民警察不按规定着装会严重影响到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人民警察不按规定着装,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警务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暂扣其证件及相关物品,必要时,可以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