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要拿的东西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件; 2、子女出生证; 3、财产权属证、财产约定协议、债务清单等;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4、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需要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明材料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夫妻双方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