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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
释义
    

法律主观:
    


    感情不和的,另一方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等离婚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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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