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犹豫期应该如何算 |
释义 | 一般为签收合同次日起的10日银行保险渠道为15日内,由于地区规定不同,有些是为自然日,有些是以工作日计算。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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