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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的权利和职责
释义
    (一)职权: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二)责任:
    1、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2、董事的权力是受信管理公司。“受信”表示他们有诚实信用的责任。他们行事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依归,并须按照指定的目的运用权力。例如,董事办事时不能处与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地位。此外,董事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
    3、董事在办理公司业务时如有疏忽,必须就疏忽而引起的损害对公司负责。
    4、《公司法》对董事职责有严苛的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大家还需要弄清楚忠实义务与诚信义务不能一概而论。诚信义务是一种默认的法定的独立义务。而忠实义务要忠实为公司利益的义务。并且诚信义务还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同时还要考虑公司对外的利益以及公司的相关的股东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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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6: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