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出公司的原因 |
释义 |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一、公司股东退出怎么处理 作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想要退出了,可以考虑转让自己的股权,以此来退出公司的管理以及经营的权益,根据情况分析,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一种是转让给外部人士。 内部的比较好解决,只要公司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就可以,外部的就比较麻烦点了,需要通知公司的全部股东,以及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而这其中,又有很多的规定以及程序。如果因为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而公司的股东以及董事都也不打算继续了,那么就可以考虑走公司注销流程,这样可以很好按照程序,解除一个后续的事情,不过注销手续有点麻烦。 简单来说,注销的手续,先是提交申请,然后准备资料,再到各个部门申请,最后等到通知再进行相应的操作,不过呢,中途远比说的要麻烦些,花费的时间也不少。 二、股东申请退出公司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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