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服用药物是否会影响重疾险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投保人在投保时已经发生的疾病或者已经存在的身体缺陷的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拒绝赔付。同时,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约定长期服用药物属于豁免条款的,投保人如履行告知义务并符合约定条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豁免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条:在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并告知其有义务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人迟延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迟延利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免赔额、保险责任、保险人的义务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解决纠纷的方式等条款,以及应当在条款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合同约定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不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三)已经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损害合同相对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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