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彭水县学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1、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中心城区每亩15000元(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万足镇,新田镇、保家镇),其他乡镇每亩13000元。 2、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 3、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一、征地安置补助费怎么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青苗费怎么计算? 1、耕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4000元。 2、水果园挂果前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3200元,水果园挂果期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12800元,其他园地幼苗期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2900元,其他园地投产期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每亩4800元。 3、有林地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4800元,苗圃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0元,其他林地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2000元。因林地被征收需砍伐的林木,其林木由所有权人凭证砍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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