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个:第一,在责任期间重叠。第二,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同一的。第三,保险危险或者保险事故是同一的。第四,保险人同时订立了两份或多份不同的保险合同。重复保险的界定、构成要件和重复保险人责任分配方式的选择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实现保险人之间责任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从条款字面上理解,我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概念的规定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更为明确、具体。但是,我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进行定义时,存在一个严重的缺憾,即忽略了同一保险期间或相容保险责任起止时间应为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因此,重复保险应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于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期间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