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和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为能力的处罚。它要求受处罚人停止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及各种业务活动,与罚款、没收等财产处罚不同,它限制和剥夺的是受处罚人的行为能力,是行为罚的一种。 责令停产停业是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处罚。也就是说,受到该种处罚的人负有不作为的义务,即不得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通常附有期限要求。受处罚人在一定期限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就可以恢复生产和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