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和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获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以下统称“三证”),并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后,方可出仓。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