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但是,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为保证离婚时多争取财产,日常所得的财产“防火防盗防老婆/老公”,将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以为在父母名下就不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用分配,损害配偶的利益。 实际中,按规定只要属于婚内财产,离婚时都可以请求分割,具体如下: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所以,如果配偶一方将以上所得的财产存到写了自己父母名字的存折,虽然属于父母名下,但本质是婚内财产,所以,只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请求分割。 因此,要证明对方银行有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并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 不过,虽然对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但是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一致,那么即可以根据协商的意思处理,不用大费周章找证据证明。当然,如果对方不承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法协商的,那么就要及时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 最后,一方存钱存到写父母名字的存折,离婚时另一方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会有一定难度,所以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比如对方将所有钱都存在该账户,另一方又是全职太太,没有个人收入,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