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港务区新合村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拆迁抄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拆迁正式启动会有公告,也会有一些信号。一、调查摸底:根据征收拆迁的法定程序,在确定拆迁范围时要进行调查摸底,此时虽然拆迁从法律上还没有启动,但调查摸底活动会深入到袭老百姓中,当自家房屋或者区域出现类似工作时则意味着有启动拆迁的可能。二、查询了解规划:征收项目的启动要符合多项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上述涉及到区域发展的材料一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有些信息也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因此,可以通过调查相关规划预测拆迁征收的度可能性。三、征收拆迁正式知启动:拆迁正式开始还是要有正式的公告、文件为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依据的是《房屋征收决定》;农村房屋土地征收依据的是“征地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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