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得妨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除作业要围设禁区、在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一、高空坠物的责任如何分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