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借钱的借条需要如何去写 |
释义 | 多次借钱的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等,当事人签订借条,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一、借条怎么一直不成立 借条不成立的情形包括签订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借条等,借条要成立,则签订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2、明确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3、须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 4、明确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借条内容如何去写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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