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夫妻义务的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维持,要依靠夫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等。 1.夫妻财产制。 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中夫妻忠诚协议,能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相互忠实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责任? (1)重婚,是指夫妻一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重婚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两个婚姻关系重叠在一起。重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度 ,严重侵害了配偶另一方的忠实请求权,构成重婚罪的应负刑事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于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受害方可以请求离婚,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对于构成重婚罪的,另一方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法院依法处理。 夫妻之间应尽下列法定义务: 1、对其子女进行平等的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 3、彼此相互扶养的义务; 4、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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