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班长任劝退,学生不退学,可以开除吗? |
释义 | 学校劝退和开除的区别:,劝其退学与勒令开除有以下三点区别,在法律上勒令开除受到法律限制,劝其退学则是学校内部行为。 1、严重程度不同。 劝其退学:比勒令开除(退学)轻一级的处分,学籍上不会记过处理。可以提出休学回家改正再来。勒令开除:是高级的纪律处分,并且会在档案上留下相关记录。 2、强制程度不同。 劝其退学:要求学生退学,但是情景较平和,是可以由学校领导人发起的,各个主任通过后即可给与学生的处分。勒令开除:学校强制性且必须执行的决定,必须离开学校。 3、法律保护不同。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不接受就辞退,我原本工作没有任何错误,如果不接受调岗公司劝退如何让公司给我经济补偿?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员工应当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劝退不同意被公司耗着怎么办 劝退不同意被公司耗着,分以下情形处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想通过劝退避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劝退的,向公司请求培训,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的,配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劝退后可以不交接吗 公司劝退后不可以不交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你好,生四胎的公司现在可以开除或劝退孕妇吗? 一、公司能开除孕妇吗1、公司不能开除孕妇。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开除孕妇如何赔偿公司开除孕妇赔偿如下: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3、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您好,请问现在生四胎公司能不能开除或者劝退孕妇? 1、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